申請美國簽證需要準備支持性材料,這已經(jīng)是許多簽證申請者的常識了,是否需要將全部材料翻譯成英文呢? 辦美國簽證時,不是所有的材料都要翻譯成英文的。如申請B1/B2簽證即旅游/商務(wù)簽證,大部分材料,如身份證、結(jié)婚證、資產(chǎn)證明、房產(chǎn)證、孩子出生證明、戶口本、信用卡或活期賬單等都不需要翻譯,只要帶上這些文件的原件去面簽就可以了。需要翻譯成英文的材料常見的是在職證明或者在讀證明,行程單。
很多人都在問,在職證明有沒有統(tǒng)一的模板?
工作證明沒有統(tǒng)一模板的,需要準備中文版和英文版,加蓋公章。在職證明上要寫明,姓名、護照號、工作單位、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工資信息、出行時間、職位保留并且費用自行承擔等等。
公司無法出具英文版的在職證明怎么辦?
可以讓公司出具中文版,找專業(yè)翻譯公司進行翻譯,并加蓋翻譯公司專用章,這樣更加嚴謹。
以下模板可參考
那其他類型的簽證是否需要準備英文版呢?
如果申請者申請的是J1、F1或M類型的簽證,那么以下材料都需要準備英文版:
學校的成績單、畢業(yè)證、學位證、銀行的存款證明,擔保信、工作和收入證明、歸國計劃、學習計劃、個人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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