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文件翻譯作為文檔翻譯類的一種,為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和高新知識不被盜用,對于自己的專利,企業往往會通過專業的人員進行翻譯。因為涉及到行業的專業術語,所以,聘請的專業人員也就不同鑫美譯翻譯在多年的工作中就專利申請文件的翻譯問題進行總結。

一、不熟悉專利法及相關法規,隨意翻譯導致譯文不符合某些硬性規定。
例如,有些譯員將發明名稱中的“gambling game/casino”輕率地翻譯為“/場”,而根據我國《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章第3.1.1節的規定,“發明創造與法律相違背的,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例如,用于的設備……”譯員在熟悉相關法規的基礎上,對此類措辭非常敏感,在仔細研究上下文后,發現該申請描述的只是游樂場中的投幣游戲機,因此通過稍微的術語調整即可避免該專利申請在審查過程中被直接駁回的風險。
二、對原文的增譯、漏譯或誤譯,導致將原始保護范圍擴大或縮小。
例如,在專利文獻中“milk”往往被譯為“牛奶”。而譯員會根據具體語境斟酌術語適用的恰當范圍,因此在涉及奶制品的申請文件中,“奶”往往替代于“牛奶”使用,以免排除了除牛奶之外的其他奶類從而縮小保護范圍。
三、對于術語的統一和區分不夠準確,導致譯文指代不清,終導致技術方案無效。
例如,“das Motormoment des Verbrennungsmotorsund das Motormoment des ElektromotorsNull eingestelltwerden”(德語)根據字面意義被譯為“將該內燃發動機的發動機力矩和該電動機的發動機力矩設定為大于零”。
但按照嚴格的質量標準,翻譯并不是對單個單詞的譯文的機械羅列,而必須考慮整句的準確及合理性。在此句子中,“Motormoment”被譯為“發動機力矩”會讓中文表達“電動機的發動機力矩”產生矛盾,換成“機動力矩”將會更合適。
四、對原文的理解不到位,導致譯文與原文含義相去甚遠,終導致技術方案無效。
例如,原文中表達“將這些設備分組,對組提供單個的標識符”被譯為“dividing the devices into a group, the group being provided with a single identifier”。分析原句,原譯文可能是因為中文“單個”的使用而判定“組”為一個。但在嚴格的翻譯規范中,翻譯必須是結合附圖、結合上下文進行綜合的理解和確定后再進行的工作。
在此例中,依據中文的表達習慣,一般會是將很多東西分成“多個組”,且從附圖中來看的確是被分成了n個組,而中文“單個”除了表達“僅一個”之外,也能表達“一個一個的”的意思,正確譯文應是“dividing the devices into groups, the groups being provided with individual identifiers”。
簡言之,高質量的專利翻譯,需要專業人員熟悉專利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附圖和上下文對申請文件的技術內容進行準確理解,對原文詞語和譯文詞語作出準確映射。專利翻譯作為鑫美譯翻譯公司主要業務之一,譯員對各類相關文件的翻譯擁有豐富經驗,可放心選擇。
